朝辞故旧提示您:看后求收藏(科幻小说网www.tamilgnn.com),接着再看更方便。

苏陌不曾听闻过,但是夜幕大司命,整座江湖不知道的恐怕没有几人吧。

江湖上说,夜幕最高者是夜主,但是从来没人见过夜主。

故而世人皆认为大司命便是夜主,统管整个夜幕。

“他便是夜主吗?”

李子凌轻轻摇头,意味深长的看了顾浔一眼,缓缓说道:

“这个你得去问掌管蛛网那老太婆。”

老太婆。

若是让白姨听到,估计又得骂上三天三夜了。

人家明明是风韵犹存,非得说成老太婆,真是一点不解风情,难怪是天下一等一的美男子,至今依旧是个老光棍。

“李叔,你这张嘴是真欠呐。”

“这点你得向你那宝贝徒儿邓子武学学。”

李子凌没有在搭话,而是看向顾浔坐着的黑白陨石。

探手一抓,隔空取物,黑白陨石被他握在手中,细细端详,冷冷道出一句:

“好东西。”

随后,他手握黑白陨石,以之做剑,一剑斩向身后的滔天旋涡。

天地风云骤变,一道寒芒破水而去,从湖东岸贯穿西岸,似那游龙出水。

只此一剑,能够吞噬山岳的旋涡便被其劈成了两半,连带着整座百里大湖被劈成两半。

枪仙,恐怖如斯,一剑可分湖。

若是用枪呢?

“天下剑客梦寐以求的好东西。”

一剑劈开一座湖,就这般云淡风轻的点评一句结束?

顾浔看的目瞪口呆,这风度,这实力,简直是我辈楷模。

难怪自这家伙横空问世之后,整座江湖掀起了一场用枪热潮。

连带着许多江湖女子都格外推崇用枪之人。

许多江湖儿郎都以有一身好枪术而自豪,不愁寻不到道侣。

甚至有一段时间,江湖用枪之人压盖了用剑、用刀之人。

要知道,江湖用剑之人向来是最多的,其次便是刀。

故而人们常说刀剑江湖。

足可见这家伙的风头之盛,也就只有年轻时的苏暮云能与之比肩吧。

只可惜两大天骄不曾同代。

这还是顾浔第一次见顶尖高手出招,算是刷新了他对武道一途的认知。

“走吧,莫让王爷等久了。”

话毕,只见小舟似闪电一

更多内容加载中...请稍候...

本站只支持手机浏览器访问,若您看到此段落,代表章节内容加载失败,请关闭浏览器的阅读模式、畅读模式、小说模式,以及关闭广告屏蔽功能,或复制网址到其他浏览器阅读!

本章未完,请点击下一章继续阅读!若浏览器显示没有新章节了,请尝试点击右上角↗️或右下角↘️的菜单,退出阅读模式即可,谢谢!

修仙小说推荐阅读 More+
剑酒

剑酒

杯雪
东土有一小二,腰佩双刀,红尘炼心。 西域有一痴僧,携一画笔,花满人间。 南山有一道士,手执桃木,符镇山海。 北地有一妖物,削木为棍,龙啸九天。 而中原,一书生放下了书,背起了剑,悬了个酒壶,一步浩然千里,一剑霜寒九州!
修仙 连载 0万字
剑尊冷酷无情

剑尊冷酷无情

一口果
晋20221023完结总书评数:1922当前被收藏数:8152文案:◆又名:满级大佬静静看着你们作死◆◆金手指算什么?来一个碎一个◆剑尊双文律没有金手指,他的修为是靠着自己脚踏实地、历经险阻修持而来的。后来他遇到了很多持有金手指的人,他们自以为是天命主角,想要试一试乾坤最锋利的那柄剑。然后……主角一号:我的金手指碎了!(ΩДΩ)主角二号:我的金手指想要投诚……(╥﹏╥)主角三号是剑阁弟子:我把金手
修仙 连载 55万字